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 2020-029 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江苏悦达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出售资产给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
达集团”),金额 7,448.15 万元,(见公告 2020-011)。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未
与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资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财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资金实力及抗风险能力,为成员单位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更丰富高效的金融服务,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财务公司”)计划增资 4 亿元,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出资 1 亿元参与增资,悦达集团财务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参与增资。悦达集团财务公司股东结构:悦达集团持有 51%股份,悦达资本公司持有 24%股份,本公司持有 25%股份。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悦达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悦达资本公司为悦达集团全资子公司,上述两者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悦达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悦达集团为盐城市国资委属下国有独资企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0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连春。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制造、煤矿经营、公路投资、电力投资、农业装备制造、环保专用车制造、纺织服装制造、商贸连锁、房
地产开发、物流、金融服务、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悦达集团资产总额 696.04 亿元,所有者权益 245.32 亿元。2019 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9 亿元。
2、悦达资本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悦达资本公司为悦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1.2 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德兵。主要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除金融资产管理),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实业投资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悦达资本公司资产总额 134.43 亿元,所有者权益 51.90 亿元。2019
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悦达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8 亿元,法定代表人:郭如东。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类)。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悦达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41.42 亿元,所有者
权益 10.08 亿元。自成立以来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16,972.80 16,848.20 14,513.00 8,908.25
净利润 7,679.36 6,514.23 4,644.26 1,980.70
注:数据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增资金额:4 亿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本公司需出资 1亿元,增资后悦达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 8 亿元增加至 12 亿元。
2、增资期限:各股东在收到悦达集团财务公司书面缴款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资。
3、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增资事项获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派出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快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深化与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的合作,加大金融创新,丰富业务渠道和盈利模式,更有效的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该项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连春、祁广亚、徐兆军、王晨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系同比例增资,且财务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交易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财务公司可能存在的运营风险跟踪管控。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