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对鹏博士
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
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鹏博士电
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始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804 ST 鹏博士 A 股停牌 2024/4/30 全天 2024/4/30 2024/5/6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鹏博。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鹏博士”变更为“*ST 鹏博”;
3、股票代码:600804 ;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6 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喜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中喜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4,800 万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股票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违规担保合计金额 16.4 亿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股票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股票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1.4 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4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
牌 1 天,2024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全力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已暂停发放实际控制人的薪酬;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要求提出解决措施;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的情形;同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
2、公司要求实际控制人限期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实际控制人拟分期偿还上述
资金,2024 年 9 月 30 日之前偿还 2400 万,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另外 2400
万元,若实际控制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解决资金占用的偿还,公司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就违规担保事宜,公司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尽快解除担保合同,若违规担保的诉讼案件,最终法院判决导致公司产生损失,公司将通过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追偿、提起司法诉讼等形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2024 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遏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市规则》9.3.11 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1、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
3、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度报告;
5、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4 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
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六节 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2024〕4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 2012 年-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和市场禁入。上
述《告知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第七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52206866
电子邮箱:pbs-impeach@drpeng.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昆泰国际大厦三层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