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3-080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9 月 4 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根 据 法 律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法 规 调 整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情况修订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中国”)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 第四十九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 《 上 市 公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司 独 立 董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 事 管 理 办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法》第十八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条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书面反馈意见。
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告。 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可以在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 《 上 市 公
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 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 司 独 立 董
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事 管 理 办
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 法》第十五
露有关情况。 况。 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
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 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事职务。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效。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
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