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2-045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 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4 月 29 日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日涨跌幅限制:5%
3、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停牌 1 天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鹏博士”变更为“ST 鹏博士”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04”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4 月 29 日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 0324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停牌 1 天,4 月 29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否定意见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严格责任追究,明确主体责任
公司已按照内部制度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同时,责令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以此为戒,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管理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监督与检查,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和限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堵塞监管漏洞。修订和完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定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3、提升资金支出的规范性
公司财务部将进一步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形成
统一的财务监管体系,切实遵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人员职责,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
4、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财务人员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培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3)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汲取经验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5、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及时招聘或调整具备内部审计工作专业能力的人员到岗,切实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公司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昆泰国际大厦三层
(三)咨询电话:010-51183902
(四)电子邮箱:liangjh@drpeng.com.cn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