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58,500 股,已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51%,购买的最高价为 18.30 元/股、最低价为 17.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872,48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66)。
二、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58,500 股,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51%,购买的最高价为 18.30 元/股、最低价为 17.9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872,48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