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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3 沪市 新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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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3: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8

600803: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将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 2022-2023 年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上述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认真的审议,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和沟通。

  根据调查、沟通结果,我们认为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鑫钢、乔钢梁、唐稼松、张余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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