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22-02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
司会议室进行。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8 月 15 日以本公司 OA 系统、电子邮
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现场出席 5 名,监事彭家清、张姝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供应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定价政策明确透明、具有可操作性。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同意提名彭家清、李峰、张姝、叶凌燕为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个人简历及相关说明附后),以上 4 位候选人均为公司现任监事。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另外,经公司各工会临时职代会无记名投票差额方式选举,李日亮、施恒亮、黄乐萍三位同志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该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其中施恒亮、黄乐萍为新任监事,李日亮为公司现任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附: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及相关说明
彭家清先生:1966 年出生,在职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福建能化集团资金财务部总经理,福建水泥监事,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永安矿务局东坑仔煤矿统计员、定额员、劳工股副股长、股长,局行政科副科长,生活物资总站经理,燕归大厦经理,永安煤业上京分公司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永安煤业财务部经理,福能集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审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审计部经理、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经理。
彭家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福建能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除任职关系外,彭家清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李峰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福建能化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福建水泥监事会主席。历任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财务处、审计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天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福能集团审计部副经理。
李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福建能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任职关系外,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张姝女士:1977 年出生,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现任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党支部书记、审计部总经理,建材控股、福建水泥监事。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公司高级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公司高级审计员,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总部审计部审计经理,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部审计部审计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总部财务部资金经理,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咨询高级经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党支部书记兼审计部负责人。
张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建材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关系外,张姝女士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叶凌燕女士:197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建材控股财务部经理。历任福建水泥建福水泥厂行政会计,福建水泥财务中心材料及资产会计、财务中心稽核会计、财务中心主任助理、副经理,福建水泥财务部副经理(其中,2012.08—2014.03 挂职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
治部处长助理)。
叶凌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建材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关系外,叶凌燕女士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以上 4 名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