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 2022-022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81,31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06,018,058.9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60,180.59 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98,957,87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303007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
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完成增资,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告》(公告号:临 2021-001)。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 1,700.0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提前归还 2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额 截至 2022/2/28 募集 截至 2022/2/28
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余额
丙烷脱氢装置技 68,195.79 0.00 52,071.58
术改造项目
支付重大资产重 1,700.00 1,700.00 0.00
组中介费用
合计 69,895.79 1,700.00 52,071.58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丙烷脱氢装置技术改造 天津市滨海新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 临港经济区渤海 南港工业区
石化厂区现有土
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因受天津市相关产业规划政策影响,无法按原计划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石化厂区现有土地建设实施。
公司为了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在未来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有效防范上市公司投资风险,公司对项目重新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安评环评能评等前期准备工作。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变更总体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的产生效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募投项目受天津市相关产业规划政策影响,无法按原计划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石化厂区现有土地建设实施。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项目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3、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