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6-010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4月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明州高速向浙能财务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年利率4.35%,期限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
本次借款全部用于置换明州高速到期的委托贷款。本次借款拓宽了明州高速融资渠道,有利于控制贷款成本,缓解资金需求压力,符合该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负面影响。
一、本次借款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6年4月6日,明州高速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明州高速向浙能财务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5%的人民币固定利率,期限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
至本次交易为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借款金额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次借款),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56%;至本次交易为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次借款),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56%。上述借款的利率为均不高于合同贷款发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二、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楼九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娜
注册资本:97,07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40000283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浙能财务公司总资产256.30亿元,净资产17.72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82亿元,净利润4.11亿元。
(二)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法定代表人:陈明东
注册资本:119,3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00002261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场站、港口的开发、投资、建设、养护;广告服务;房屋租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明州高速总资产38.08亿元,净资产9.51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33亿元,净利润1,313.72万元。
三、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1、借款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
3、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5%的人民币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4、计结息: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计息,每季末月20日结息。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本合同贷款发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4.35%。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仍存在一定的压力。明州高速本次借
款全部用于置换到期的委托贷款。该交易拓宽了明州高速的融资渠道,有利于控制贷款成本,缓解资金需求压力,符合明州高速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6)贷字YWLD2016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