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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98 沪市 宁波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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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关于签订散货船建造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6-02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0-11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散货船建造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船舶建造合同
    ● 合同生效条件:2 艘4.75 万吨散货船建造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
    效,1 艘4.75 万吨散货船建造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由本公司在
    最迟于2010 年11 月28 日前行使选择权后生效。
    ● 合同价格:合计54,840 万元人民币,每艘船舶价格为18,280 万元人民
    币
    ● 合同履行期限:2010 年5 月28 日至2012 年3 月10 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4 月20 日
    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其中项目之二为公司购建3 艘大灵
    便型散货轮。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10 年5 月28 日,公司与中海
    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签订了2+1 艘4.75 万吨散货船建造合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 一) 合同标的: 2+1 艘4.75 万吨散货船, 合同编号为
    CIS47500/B-01、CIS47500/B-02 和CIS47500/B-03;
    (二)对方当事人: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 号金陵饭店2205 室;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建清;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中大型
    船舶、水上浮动装置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
    公司与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
    方无业务往来。
    二、合同主要内容2
    (一)合同签署双方:
    买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
    (二)工程内容:建造2+1 艘4.75 万吨散货船;
    (三)工程价格:建造2+1 艘船舶的合同价格合计为54,840 万
    元(每艘船舶价格为18,280 万元),上述合同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交
    船价,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设计费、入级费、检验费;
    (四)每艘船舶付款方式:为分五期付款,分别为:合同签字并
    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船舶开工后,
    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船舶第一个分段上船台或进坞后,支付
    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五;船舶下水后,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
    船舶交船时,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五,履约过程中由于修改而
    引起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的款项,由买卖双方在船舶交付时同时结
    清。
    合同中还规定了船舶延迟交付和提前交付的奖惩办法。
    ( 五) 合同生效时间: 本次编号为CIS47500/B-01 和
    CIS47500/B-02 的合同, 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编号为
    CIS47500/B-03 的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由买方在最迟于
    2010 年11 月28 日前宣布行使买方选择权后生效。
    ( 六) 船舶交接时间: 合同编号为CIS47500/B-01 和
    CIS47500/B-02 的船舶,卖方必须在2011 年11 月31 日和2011 年12
    月10 日之前分别将符合合同所有要求并为买方确认接受的2 艘船舶
    交付给买方。若买方于2010 年11 月28 日前宣布履行CIS47500/B-03
    合同,卖方必须在2012 年3 月10 日之前将符合合同所有要求并为买
    方确认接受的第3 艘船舶交付给买方。
    (七)船舶交接地点:卖方指定的江都或上海长兴码头。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3
    本次公司新建船舶是公司运力结构调整的需要,形成运力船龄的
    合理梯次,也是公司提升整体运力的需要,新建船舶为浅吃水、节能
    型设计,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4-5 万吨级灵便型散货船为公司船队当前主力船型,具有符合客
    户要求的吃水深度和运载能力,有利于公司与客户保持更紧密的关
    系,进一步突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沿海干散货市场运输的
    地位。
    新建船舶主要经营从北方煤港至浙江省及其以南沿海地区电厂
    的电煤运输航线,根据公司内部论证,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也
    是合理的,符合公司船队长远发展规划。
    四、其他事项
    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
    案》中明确,本次新建船舶所需资金将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式解决为主,募集资金净额不足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采用自
    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
    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47500 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合同号:CIS47500/B-01、
    CIS47500/B-02 和CIS47500/B-03)。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