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0—010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钱江生化”)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
限公司 30%股权的进展公告》(临 2019-031),详细披露了公司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诚泰”)30%股权的进展情况以及剩余的1,815.8645 万元股权转让款和平湖诚泰 520 万元分红款的支付安排,按照股权受让方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诚泰”)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付款承诺计划书》,浙江诚泰将于 2020 年 3 月底前支付 100 万元
股权转让款给公司。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在此期间,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多次与浙江诚泰法定代表人钱水潮电话联系进行催讨和提醒,告知
其应按付款承诺计划书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公司 100 万元股权转让款;
2、公司委托浙江海洲律师事务所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向浙江诚泰发出了
(2020)浙函律函 L-96 律师函,通知浙江诚泰积极按《付款承诺计划书》履行付款义务,如继续拖延,钱江生化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将由浙江诚泰自行承担;
3、2020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约见了浙江诚泰法定代表人钱水潮,
再次督促其按承诺计划书支付上述付款事项。
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由海宁久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支付的30万元股权转让款。
(二)后续采取的措施
1、浙江诚泰就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作出如下承诺:
浙江诚泰指定员工左某(身份证号码:3304231965********)在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开具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商业银行)(特种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一张,该存单编号 163202972,开具日期 2015
年 5 月 18 日,金额 1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存款期限五年,年息
5%,到期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到期利息 25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
现上述存单质押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作为海宁市蒙迪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借款95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的担保。前述借款本金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
元整,借款利率为 4.35%/年,借款到期日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该借款由海宁
市蒙迪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每月按期全额归还利息,借款本金在到期日直接由前述存单进行清偿。海宁市蒙迪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将每月按期全额归还剩余借款利息,确保借款到期时仅余借款本金,不存在拖欠的利息。
浙江诚泰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存款本金及利息用于清偿海宁市蒙迪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后的多余款项(约 300 万元),直接由其公司员工左某授权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于2020年5月18日当日转至钱江生化银行账户(户名: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5010104003372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营业部)。该笔款项直接作为浙江诚泰应向钱江生化支付的股权
转让款(其中 70 万元为 3 月底前应付未付的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为 6 月底前
应付的部分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款,浙江诚泰将继续按照 2019 年 12 月30 日出具的《付款计划承诺书》履行。
2、左某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出具了授权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在上述存单到期后存款本金及利息用于清偿海宁市蒙迪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本金后的多余款项(约 300 万
元)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当日支付至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
的《函》。
(三)风险提示
1、以上《承诺书》由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宁市蒙迪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出具,左某对钱江生化未作任何承诺,《承诺书》对左某不具有约束力;
2、左某单方面对银行出具委托划款的函,存在其本人可以随时调整的可能,导致以上资金最终无法到达钱江生化公司账户的风险。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 5,677.5935 万元,尚余
1,785.8645 万元股权转让款和平湖诚泰 520 万元分红款未收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进展公告》(临 2019-031)已说明: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拟对尚未收到的股权
转让款 18,158,645 元和尚未收到的红利款 5,200,000 元,合计 23,358,645 元全
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如果于 2019 年报披露前收到部分剩余股权转让款,将调减上述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2019 年度损益。因此,本次公告浙江诚泰未能及时支付的部分款项,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浙江诚泰作出的书面承诺,严格督促其按付款计划执行。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