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1-19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七十九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
监事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现场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 9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0 年,公司高管及职工监事薪酬合计 1071.43 万元;独立董
事津贴合计 42.87 万元。
四、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成立国电电力辽宁分公司、国电电力河北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成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具体职能如下: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负责管理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发电厂、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2.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管理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六、同意《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
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2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 2021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 819.89 亿元。公司
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信托贷款、TDFI 项下的债券融资类业务、票据融资、保理业务、资产收益权融资、资产支持证券类业务、资产支持票据类业务、保险债权、债转股、融资租赁等方式,以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本部 2021 年末为所属单位提供统借统还及内部借款资金余额不超过 372 亿元。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在年度融资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业务时,不再逐项提请审批。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所属单位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2020 年末公司所属各单位带息负债余额 2085 亿元,考虑到资本
性支出和对外分红,为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各单位仍需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预计 2021 年末公司所属各单位带息负债余额不超过 2500 亿元。各单位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承兑汇票、保理业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类业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类业务、发行 DFI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等,具体融资额度按照公司年度预算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所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及所属单位在年度融资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业务时,不再逐项提请审批。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22)。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公司在年度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担保时,不再逐项提请审批。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
项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核查,
严格规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38.39亿元,本期净增加 42.71 亿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详见附件 2。
十七、同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23)。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九、同意《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二、六、十一至十五、十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临 2021-24)。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对第十七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第三、十二、十五、十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刘国跃、肖创英、栾宝兴作为关联董事回避第十七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件:1.2021 年公司所属单位新增融资预算情况表
2.2020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变动表
附件 1
2021 年新增融资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费权质押 资产支持票 资产支持证券 DFI 项下债务
序号 单位名称 贷款 融资租赁 承兑汇票 保理业务 据类 类 融资工具 其他品种
1 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2 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8,100.00
3 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 150,000.00
4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0 50,000.00 183,900.00
5 国家能源集团宁波燃料有限公司 15,000.00
6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7 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93,000.00 90,200.00
8 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68,000.00 68,000.00 42,000.00
9 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0 50,000.00 10,000.00 72,000.00 72,000.00 30,000.00
10 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978.00 36,500.00 36,500.00 54,000.00
11 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10,751.17 51,000.00 30,000.00 35,000.00 70,000.00 9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