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1-21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1 年 4 月 16 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10,370,659.41 元,提取 10%盈余公积并剔除永续中票利息支出后,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 3,398,833,593.47 元。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1,289,318,588 股,回购资金2,739,811,978.91 元(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回购资金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650,397,845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89,318,588 股后,享有利润分配权利股份总数
为 18,361,079,257 股。公司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
预计分红金额 734,443,170.28 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21.61%,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23%。与回购资金 2,739,811,978.91 元合并计算,本期现金分红3,474,255,149.19 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02.2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38.27%。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
18,361,079,2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预计分红资金 7.34 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21.61%,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9.23%。因公司 2020 年实施股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回购资金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因此,现金分红与 27.40 亿元回购资金合并计算,本期现金分红 34.74 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02.2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38.27%。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三、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