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0-04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权证代码:580022 权证简称:国电CWB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
控股子公司转让脱硫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转让脱硫资产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
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
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脱硫特许经营是国家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一项重
要举措。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 年7 月联合发
布了《关于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五大发电集团所属电厂开展烟
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经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试点单位采取了脱硫设施特许经营,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公司拟继续对控股子公司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庄河公司)、2
国电宁夏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一发)
和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公
司)的脱硫设施采取特许经营,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公司)作为脱硫特许经营公司。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龙源环保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伟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专业承包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滨河大厦附属楼第四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是国电科技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为龙源环保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因此,龙源环保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脱硫特许经营的方案和要求,特许经营试点单位的
脱硫电价(目前为1.5 分/kwh)由龙源环保公司全额享受。
脱硫生产所使用的水、电、汽、热等介质产生的费用按照国
家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结算,庄河公司、石嘴山一发和石嘴
山公司脱硫设施资产由龙源环保公司收购。
经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评估基准3
日2009 年6 月30 日,庄河公司、石嘴山一发和石嘴山公司
相关脱硫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幅度
庄河公司 31195.85 31815.06 1.98%
石嘴山一发 13558.95 13823.35 1.95%
石嘴山公司 19801.04 20194.31 1.99%
合计 64555.84 65832.72 1.98%
经协商,上述脱硫资产的转让价格拟以评估值为基础,
并考虑交易税金等因素。按此原则,庄河公司、石嘴山一发
和石嘴山公司拟分别以32950 万元、13881 万元和21688 万
元的价格将脱硫资产转让给龙源环保公司(由于上述评估值
尚需履行备案程序,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备案后的评估值和税
金的总和为准)。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脱硫资产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脱硫项目的特许经营,可以
提高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搞好主机
检修维护、运行,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上述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4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源环保公司为庄河公司、石嘴山一
发和石嘴山公司提供脱硫服务将构成公司与龙源环保公司
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龙源环保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脱硫电
价(目前为1.5 分/kwh)收取脱硫电费。以2009 年度的上
网电量水平测算,预计龙源环保公司为上述三家公司提供脱
硫服务收取的脱硫电费每年约2.43 亿元左右,详见下表。
单位
上网电量
(亿千瓦时)
脱硫电价
(元/千瓦时)
脱硫电费
(亿元)
庄河公司 63.92 0.015 0.96
石嘴山一发 33.56 0.015 0.50
石嘴山公司 64.76 0.015 0.97
合计 162.24 2.43
五、 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控股
子公司脱硫设施采取特许经营的议案》。朱永芃董事、乔保平
董事、杨海滨董事、陈飞董事、于崇德董事和张国厚董事作
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叶继善、刘润来和王光华签署了事前认可
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控股子
公司将脱硫实行特许经营,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有利于改善
发电企业经济指标以及有利于提高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水
平,并未损害公司利益。因此以上关联交易是合规的、公允
的。5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一月十九日评估报告共三册
本 册 第一册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拟转让脱硫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国友大正评报字(2009)第214 号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脱硫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8586 8816 传真:010-8586 8385 邮编:100025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 号住邦2000 商务中心1 号楼A 区707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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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二、 评估目的......................................................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8
五、 评估基准日.................................................... 8
六、 评估依据...................................................... 9
七、 评估方法..................................................... 11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5
九、 评估假设..................................................... 16
十、 评估结论..................................................... 17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17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0
十三、 评估报告日................................................... 21
附件................................................................... 22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 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六、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八、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脱硫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8586 8816 传真:010-8586 8385 邮编:100025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 号住邦2000 商务中心1 号楼A 区707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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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拟转让脱硫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负债进
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等必要评估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针对本
评估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