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8年1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18年2月5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2018年9月4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9年1月1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018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关于核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8号)中,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06万股新股,2019年2月1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6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79,290,600.00元,扣除含税承销费11,378,718.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800,000.00元、律师费用800,0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为
366,311,882.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734,644.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7,046,526.42元。
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9)1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9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3162.00万元。
(三)2020年1-6月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0年1-6月,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43.1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4.09万元,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05.10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970.17万元,实有余额2970.17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具体详见下表: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 6510000010120100741509 专户(活期) 29701742.45 元
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开户行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投项目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从
2017 年 7 月 31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382,721,794.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
换自筹资金的金额
整体搬迁技改
382,721,794.68 367,046,526.42 265,000,000.00
项目
合 计 382,721,794.68 367,046,526.42 265,000,000.00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5,000,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