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25-004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已生效。
涉诉企业:原告方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阳光”);被告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被告二大连
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系原告方大连阳光控股股东。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41,886.44 万元(不含 2023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的资金成本损失、诉讼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胜诉并且
已经生效,最终对公司损益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按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大连阳光因与被告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被告二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存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受理的公告》(编号:临 2023-016 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次公告日,大连阳光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辽 02 民初 477 号)已经生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京能阳光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临 2025-001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及大连阳光将与代理律师积极沟通法院督促被告履行相关付款义务,推进案件的执行工作,适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最终损益影响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