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21—01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5 日以传真、E-MAIL 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
事,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下午在创意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雄健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0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截止目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1,465,790,9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6,579,092.80 元(含税),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641,424,640.8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1-019)。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 2020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17)。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市场价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20)。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21-018)。
9、会议以逐人表决方式及相同的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为三人,其中职工监事一人。监事会同意提名陈雄健先生和虞建妙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将本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任监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如当选,则上述监事任期为:2021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
10、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工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借助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活动,公司结合实际自查自纠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会议召开、决策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经营层勤勉履职,能够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要求执行各类重大事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或职工利益情况的发生。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天健审【2021】2720 号),认为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公司加强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监察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截止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鉴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轻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量逐年下降,市场营业房价格波动拉大引起的营业房抵押担保风险增大,轻纺城股份公司出售所持有的中轻担保公司 100%股份,其中,中心城建设公司受让 50%股份,柯桥区国投公司受让 25%股份,水务集团公司受让 25%股份,受让公司均为轻纺城股份公司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出售所持有的中轻担保公司 100%股份,有利于规避轻纺城市场营业房价格波动拉大引起的营业房抵押担保风险。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已获得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资产转让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截止目前,未发现参与相关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同时,监事会对上述定期报告均签署了确认意见。
(5)大股东减值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2019年12月31日坯布市场
股权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组合价值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106 号)和《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
〔2020〕177 号),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坯布市场股权价值评估结
果为 37,676.00 万元,服装服饰市场资产组合价值评估结果为27,189.88 万元。即坯布市场股权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组合价值为64,865.88 万元,2017 年公司购买时坯布市场股权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组合评估价值为 78,838.82 万元,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 13,972.94万元。对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减值测试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691 号)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收到开发经营集团支付的坯布市场和服
装服饰市场资产减值补偿款 13,972.94 万元。
监事会认为,大股东能够按照业绩承诺要求,如实履行了减值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雄建 男,浙江绍兴人,197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 年 8 月参加工作。 1996.08-1999.03 绍兴
县福全镇工贸办、党政办干部;1999.03-2007.05 历任绍兴县人事局录用调配科干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行政学校(专技人员培训学校)副校长、校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县人事局党组成员;2007.05-2009.05 绍兴县人事局党组成员、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安昌镇党委委员(挂职); 2009.05-2010.12 绍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工委书记;2010.12-2013.08绍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纪工委书记;2013.08-2013.11 绍兴县纪委派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2013.11-2014.09 柯桥区纪委派出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2014.09-2018.06 柯桥区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2018.06-2020.09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2020.9起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0.11起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虞建妙 男,浙江绍兴人,1964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
学历。1981 年-1983 年,在绍兴县柯桥谢桥小学任教;1983 年-1983
年 11 月,在绍兴县柯桥红建村任村委主任;1983 年 11 月-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