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和召开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二届四次董事会,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部分监事 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主要讨论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增资配股议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00万元为基数,每10股配3股,配股价暂定为7:00-8:00元,法人股股东可将其部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流通股股东, 转让费暂定为0.10元/股,转配部分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前暂不上市流通。
配股资金投资:
项目一,收购绍兴管墅印染针纺福利厂90%的股权及后续以盘活存 量资产为目的的技改工程;
项目二,收购绍兴县湖塘镇后畈村持有的中国轻纺城集团越隆纺织 有限公司6.6%股权,使之成为本公司之分公司,并加大技改投入。
本次配股有效期为一年。
以上方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后,报浙江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定于1998年1月11日(星期日)召开公司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讯方式)。
(一)会议内容:
审议公司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
2、1998年1月6日(星期二)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会议方式:通讯表决。
(四)会议表决方式:
1.股东在1998年1月10日前将表决单寄至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秘书 处,信封上或传真上注明"通讯表决"字样,以到达地邮戳为准。逾期作弃权处理。
2、本次股东大会将由浙江省绍兴县公证处公证。
(五)公司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
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鉴湖路6号中轻大厦
邮编:312030
电话:0575-4116158
传真:0575-4116045
联系人:唐国灿 金雪泉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