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4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集团”)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华鲁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成勇、刘承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鲁集团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760万元(含税)。
一、关联交易概述
“鲁抗”注册商标及相关产品商标为华鲁集团所有。2022年4月,公司与华鲁集团就华鲁集团持有的“鲁抗”注册商标及相关产品商标达成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对“鲁抗”注册商标及相关产品商标按照每年760万元向公司收取商标使用费,协议有效期三年(2022-2024年)。鉴于上述商标许可协议即将期满,经公司与华鲁集团协商,拟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使用年费为人民币760万元,商标许可协议的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协议有效期一年(2025年)。
华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鲁集团是公司关联方,此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的规定,华鲁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华鲁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海路 219 号华创观礼中心 A 座 22 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樊军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10,3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710397120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化工、医药和环保行业(产业)投资;管理运营、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0.69%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鲁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1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鲁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鲁集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经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资本运营机构。华鲁集团主营业务板块分为高端化工板块、医药板块和其他板块,分别由下属各子公司开展具体经营。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730.28 694.80
所有者权益 426.40 397.50
营业收入 379.12 475.08
净利润 40.04 43.98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用情况
经查询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华鲁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鲁抗”注册商标及相关产品商标。华鲁集团许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该等注册商标。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经公司与华鲁集团协商,拟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就商标使用许可事项进行约定。
(一)商标使用许可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本协议中的注册商标。
(二)商标使用费
按照每年 760 万元收取公司商标使用费。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商标使用费的确定主要基于商标的品牌效应、产品销售规模及公司对该商标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署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国内外继续使用“鲁抗”商标销售产品,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发挥重要作用。
上述交易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
虑交易双方的企业性质及公司对“鲁抗”商标的贡献等情况作出的,对公司效益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与华鲁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成勇、刘承通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4、此项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累计接受华鲁集团提供的借款余额为3.5亿元,公司与华鲁集团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760万元(含税)。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