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证券代码:600789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71号文)和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医药”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626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88022.97 万股的 2.98%。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85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7、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262 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
8、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9、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34%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3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3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0、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条件:
(1)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3)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4)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5)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1)授予业绩考核:以 2016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8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以 2016 年-2018 年税前每股分红均值为基数,2018 年
税前每股分红增长率不低于 33%;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行权业绩考核: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1、以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9%,且比授予权益时该指标所处同行业分位值水平有所提高,该指标不
第一个行权期 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16年-2018年税前每股分红均值为基数,2020年税前每股分红增长
率不低于50%,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不低于
当年分红总额。
1、以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48%,且比授予权益时该指标所处同行业分位值水平有所提高,该指标不
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16年-2018年税前每股分红均值为基数,2021年税前每股分红增长
率不低于66%,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不低于
当年分红总额。
1、以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7%,且比授予权益时该指标所处同行业分位值水平有所提高,该指标不
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16年-2018年税前每股分红均值为基数,2022年税前每股分红增长
率不低于83%,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不低于
当年分红总额。
注: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选取同行业“制造业”门类下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下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同行业样本若出现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业绩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鲁抗医药董事会将在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12、公司承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13、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4、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5、本计划经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并且公司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16、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60日内授出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出的股票期权失效。
17、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 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第五章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12
第六章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4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第八章 本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 17
第九章 本计划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1
第十章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 23
第十一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25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8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0
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3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鲁抗医药、本公司、公司 指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
股票期权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股票期权有效期 指 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
间段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
行权 指 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
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
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 《华鲁集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鲁控股 指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