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 2021-011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八届
四十一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00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情请查阅 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1 年 3 月 11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八届
四十三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计划生效程序
修订前:
本计划须经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修订后:
本计划已经国资委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激励对象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62 人,占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在职人员总人数
的 3.3%。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60 人,占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在职人员总人数
的 3.3%。
三、授予数量
修订前:
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2,177.80 万股,
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219,980.10 万股的 0.99%。
修订后:
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2,113.31 万股,
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219,980.10 万股的 0.96%。
四、限制性股票的分配
修订前: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个人授予数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个人授予数量占
量(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梁伟华 董事长 85.83 3.94% 0.04%
赵晓宏 董事、总裁 85.83 3.94% 0.04%
李勇昭 董事 67.40 3.09% 0.03%
李大伟 董事、副总裁 67.40 3.09% 0.03%
高岭 总法律顾问 64.50 2.96% 0.03%
杨艳枝 总会计师 40.48 1.86% 0.02%
彭曦德 董事会秘书 32.54 1.49% 0.01%
董事高管合计(7 人) 443.97 20.39% 0.20%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155 人) 1733.83 79.61% 0.79%
总计(162 人) 2177.80 100.00% 0.99%
注:如上表总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
舍五入造成。
修订后: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个人授予数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个人授予数量占
量(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梁伟华 董事长 85.83 4.06% 0.04%
赵晓宏 董事、总裁 85.83 4.06% 0.04%
李勇昭 董事 67.40 3.19% 0.03%
李大伟 董事、副总裁 67.40 3.19% 0.03%
杨艳枝 总会计师 40.48 1.92% 0.02%
彭曦德 董事会秘书 32.54 1.54% 0.01%
董事高管合计(6 人) 379.48 17.96% 0.17%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154 人) 1733.83 82.04% 0.79%
总计(160 人) 2113.31 100.00% 0.96%
注:如上表总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
舍五入造成。
五、本计划的解除限售期
修订前:
限售期满后的 3 年为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可以在不少于 3 年的解除限售期
内匀速解除限售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
售条件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回购,且
不计利息。
修订后:
限售期满后的 3 年为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可以在不少于 3 年的解除限售期
内匀速解除限售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
售条件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为授予价格(不计
利息)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
六、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修订前:
每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下条件,对应批
次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如期解除限售:
业绩指标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 第二批解除限售期 第三批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1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2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3
归母净资产 年)中储股份归母净资产收 年)中储股份归母净资产收 年)中储股份归母净资产收
收益率 益率不低于 3.4%,且不低于 益率不低于 4.0%,且不低于 益率不低于 4.5%,且不低于
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 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 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 位值 位值
业绩指标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 第二批解除限售期 第三批解除限售期
归母扣非净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1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2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3
利润复合增 年)中储股份归母扣非净利 年)中储股份归母扣非净利 年)中储股份归母扣非净利
长 率 ( 以 润较2019年复合增长率不低 润较2019年复合增长率不低 润较2019年复合增长率不低
2019 年 为 于 2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于 2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于 3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基年) 75 分位值 75 分位值 75 分位值
经济增加值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1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2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3
改善值(Δ 年)中储股份经济增加值改 年)中储股份经济增加值改 年)中储股份经济增加值改
EVA) 善值为正,且达到集团下达 善值为正,且达到集团下达 善值为正,且达到集团下达
指标分解至公司的考核要求 指标分解至公司的考核要求 指标分解至公司的考核要求
修订后:
每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下条件,对应批
次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如期解除限售:
业绩指标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 第二批解除限售期 第三批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2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3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4
归母净资产 年)中储股份归母净资产收 年)中储股份归母净资产收 年)中储股份归母净资产收
收益率 益率不低于 5.2%,且不低于 益率不低于 5.5%,且不低于 益率不低于 6%,且不低于同
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 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 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
位值 位值 值
归母扣非净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2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3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4
利润复合增 年)中储股份归母扣非净利 年)中储股份归母扣非净利 年)中储股份归母扣非净利
长 率 ( 以 润较2019年复合增长率不低 润较2019年复合增长率不低 润较2019年复合增长率不低
2019 年 为 于 3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于 3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于 3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基年) 75 分位值 75 分位值 75 分位值
经济增加值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2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3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2024
改善值(Δ 年)中储股份经济增加值改 年)中储股份经济增加值改 年)中储股份经济增加值改
EVA) 善值为正,且达到集团下达 善值为正,且达到集团下达 善值为正,且达到集团下达
指标分解至公司的考核要求 指标分解至公司的考核要求 指标分解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