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 2024-055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展期金额:4.38 亿元
展期期限:一年
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本次借款展期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置业”)为本公司持股 76%的合营企业(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4%,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 4.38 亿元即将到期。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项目销售流速和回款不及预期,为了保障恒丰置业项目后续进展,经研究,公司拟同意对上述借款展期,展期期限自该笔借款到期后一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借款展期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05K8GP9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靳春
5、注册资本:14,286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24 日
7、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 27 号第二层房屋 204 室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批发和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6%
2 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4%
3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10、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274.73 67,949.15
负债总额 62,434.91 60,855.14
净资产 8,839.82 7,094.01
资产负债率 87.60% 89.56%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569.45 1,736.96
净利润 -1,702.15 -1,745.81
(二)恒丰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浩珑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9 日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琳科中路智运大厦 1 号楼 11 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0 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两位股东与中储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按持股比例为恒丰置业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展期借款金额:中储股份向恒丰置业提供的 76%股权比例的股东借款人民币 438,037,691.20 元(肆亿叁仟捌佰零叁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贰角整)。
2、展期期限:自该笔借款到期后展期一年。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展期期间,经三方股东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
4、其他条款:如恒丰置业违反约定义务,公司可提前收回借款,直接从其
账户划扣借款本息,并从违约日开始以实际借款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伍违约金直至违约事由得到纠正、双方达成新的借款协议或本协议依约履行完毕。
恒丰置业特别授权公司可直接从结算账户划扣该笔借款本息。
5、协议生效:展期协议自公司与恒丰置业双方签订并在恒丰置业三方股东的有权机构就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事项均批准后生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恒丰置业三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的同等条件的有息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派驻的管理层人员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持续监控,并督促恒丰置业多渠道推进销售和租赁。
根据《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如恒丰置业违反约定义务,公司可提前收回借款,直接从其结算账户划扣借款本息,责令恒丰置业限期归还本息,并从违约日开始以实际借款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伍违约金直至违约事由得到纠正、双方达成新的借款协议或本协议依约履行完毕。公司保留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恒丰置业项目销售流速和回款不及预期,为了保障恒丰置业项目后续进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恒丰置业借款予以展期。本次借款展期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恒丰置业的经营管理,督促其多渠道销售和租赁以加快回款速度,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恒丰置业维持项目正常运转,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展期,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且股东方均按持股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亦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展期期间,经三方股东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对恒丰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