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 2020-022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亿元,期限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9,972,649
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 CLH 12(HK)Limited,系 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
(普洛斯)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指定的项目公司,发行价格为 5.86 元/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HW 津验字[2015]第
009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2,239,723.1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026,787.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1,418.25 万元,其中利息、手续
费及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2,306.8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 承诺使用募 累计使用募 投入
号 募投项目名称 额(万元)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进度 备注
(万元) (万元) (%)
中储辽宁物流产 公司已对中储辽宁物流产
1 业园项目(一期 25,008.44 24,646.04 9,775.86 39.67 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
二阶段) 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
中储股份上海临 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
2 港物流园区奉贤 22,844.13 12,771.67 12,706.32 99.49 目及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
分区物流基地二 流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进行
期(A0402)项目 调整,并将中储辽宁物流产
中储恒科物联网 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减
3 系统有限公司称 25,925.50 25,925.50 10,566.65 40.76 少的资金及中储股份上海
重物联网产业园 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
项目 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
节 余 的 资 金 ( 合 计
16,666.43 万元)用于中储
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
中储西部国际钢 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和
4 铁物流基地项目 81,787.66 75,945.93 65,026.21 85.62 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
地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监事会八
届四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储电子商务及 该项目已终止, 并将 6,000
物流信息化建设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5 项目(已变更为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 资金。该事宜已经公司七届
永久性补充流动 二十五次董事会、监事会七
资金) 届十二次会议及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补充流动资金及 53,934.83 53,934.83 53,934.83 100 -
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 199,223.97 158,009.87 -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临时使用5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 起计算)。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 年5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临时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8年8月8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4亿元。截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中储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储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民生证券对中储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