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84 沪市 鲁银投资


首页 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0-04-29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于2000年4月28日在济南公司总部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会议就公司所属华光电缆厂全部产权转让事宜形成决议:
  一、经与乐陵市希森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拟将公司所属的华光电缆厂整体转让给希森集团;
  二、公司与希森集团双方同意聘请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青岛华光通迅电缆厂的全部资产、债务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双方产权转让的依据。
  三、转让价格: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厂截止1999年12月31日帐面价值为18133.51万元,负债13117.53万元,帐面净资产价值5015.98万元。双方同意转让价格以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结果为依据。
  四、无形资产的处置:因华光电缆厂使用的土地系国有划拨土地,在本协议生效后,本公司将协助授让方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将该块土地出让给授让方继续使用的手续。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时间为1993年7月28日到2043年7月28日,出让期为50年。
  五、在协议生效后10日内,公司一次性向乙方移交全部产权证明文件和财务帐册。希森集团在接受公司移交的全部产权证明文件和财务帐后一个月内,先付转让价款的10%,余额在2001年6月30日之前付清。
  六、转让目的:公司已确立并正在大力实施“金融+高科技”的发展战略。在产业方面将集中人、财、物重点向医药高科技、网络科技、清华鲁银科技等三个领域发展,与此同时将相应压缩与三大科技不相关的投资项目,以优化鲁银投资的产业结构,此次转让华光电缆业务,即是鲁银投资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举措。
  七、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项产权转让有利于本公司优化产业结构,集中精力大力发展金融及高科技产业,实施“金融+高科技”的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
  八、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尚须提交九九年度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