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0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非控股股东深圳市平嘉鑫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嘉鑫元”)持有公司股票 50,755,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9%。5%以上非控股股东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津诚豫药”)持有公司股票 49,469,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89%;津诚豫药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东土大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土大唐”)持有公司股票 7,817,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津诚豫药一致行动人南京东土泰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土泰耀”)持有公司股票 3,584,1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上述股东通过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平嘉鑫元、津诚豫药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土大唐、东土泰耀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平嘉鑫元在减持时间区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 9,607,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津诚豫药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土大唐、东土泰耀在减持时间区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12,126,515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深圳市平嘉鑫元股权投资企业5%以上非第 50,755,947 8.09%发行股50份,7购55买,9资47产股取得:
(有限合伙) 一大股东
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5%以上非第 49,469,734 7.89%发行股49份,4购69买,7资34产股取得:
企业(有限合伙) 一大股东
深企业圳(市有东限土合大伙唐)投资管理合伙5%以下股东 7,817,279 1.25%发行股7份,8购17买,2资79产股取得:
南业(京有东限土合泰伙耀股权投)资合伙企5%以下股东 3,584,101 0.57%发行股3份,5购84买,1资01产股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
成原因
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 49,469,734 7.89% 普通合伙人受同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控制人控制
深圳市东土大唐投资管理合 7,817,279 1.25% 普通合伙人受同
第一组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控制人控制
南京东土泰耀股权投资合伙 3,584,101 0.57% 普通合伙人受同
企业(有限合伙 ) 一控制人控制
合计 60,871,114 9.71%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 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完成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
(股) 例 (元/ 情况 (股) 股比例
股)
深圳市平嘉鑫元股权投资 9,607,000 1.53% 2019/3/13~ 集中竞价交 10.03- 127,569,080.85 已完 41,148,947 6.56%
企业(有限合伙) 2019/7/18 易 15.19 成
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 7,346,002 1.17% 2019/2/27~ 集中竞价交 10.90- 100,044,594.39 已完 42,123,732 6.7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7/3 易 16.35 成
深圳市东土大唐投资管理 3,647,300 0.58% 2019/2/27~ 集中竞价交 6.78- 33,737,789.59 已完 4,169,979 0.6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7/30 易 14.22 成
南京东土泰耀股权投资合 2019/2/27~ 集中竞价交 11.30- 已完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3,213 0.18% 2019/7/2 易、大宗交易 14.05 14,703,880.00 成 2,450,888 0.39%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