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3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报道内容
2018年6月24日,公众号《野马财经》刊发题为《辅仁药业重组又起风波,10亿账面现金付不出4亿并购尾款?》文章,报道称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尚有3.91亿元的开封制药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目前转让方因为一直并未收到现金对价款或按期支付计划,已向辅仁药业发送催收函及律师函,公司将有可能面临重大诉讼。
二、澄清说明
基于对投资者、各利益相关方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对该媒体报道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核实,现澄清说明如下:
1、媒体报道:“知情人士透露,辅仁药业目前尚有3.91亿元的开封制药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该款项将在今年6月25日到期,目前转让方因为一直并未收到现金对价款或按期支付计划,已向辅仁药业发送催收函及律师函。”、“如果对价款未能按时支付,辅仁药业将有可能面临重大诉讼,并将对此次重大并购事件构成负面影响。”经核实,就上述报道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与上海鼎亮开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成都锦城至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4.89亿元对价收购上海鼎亮开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开药集团)股权,其中5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已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另50%以现金支付。以1.46亿元对价收购成都锦城至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开药集团股
份,全部为现金支付。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安排,该部分股权转让款中3.17亿元由募集配套资金支付。上述股份转让款现金支付部分尚未支付。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收到任何转让方所发的律师函。
公司近期积极与转让方就现金对价的支付协商付款时间和方式,目前不存在纠纷。
2、关于分红事项。
公司已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5日,现金分红及除息日为2018年6月26日。
3、质疑公司财务造假。
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8月25日、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19日多次做出澄清公告,媒体报道不实。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