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该合同为MossCreekResources,LLC(以下简称“Moss
Creek”)和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美国孙公司Surge Operating, LLC(以下简称“Surge”)签署的运营服务协议。
●合同生效:双方签署并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协议及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应于本协议生效日起效并应在下列各项发生时终止:(a)双方签署书面协议,(b)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新潮能源收购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且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正式成为新潮能源子公司,(c)MossCreek经提前六十(60)天向Surge发出书面通知,或(d)如Surge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但仅在依据本协议第7条向其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且给予其不少于(90)天的期间补救该等违约后;但经Moss Creek向Surge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中规定的承诺应依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期间在终止后继续有效,且一经终止,Surge即应有权依据第3条条款获得本协议项下赔偿。
●合同签署日期:本协议签署日期为2017年4月12日。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Surge的运营管理收益将合并进入浙江犇宝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并最终合并进入公司在公司合并报表中体现。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约定的运营管理费收取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Surge向MossCreek
提供的服务的费用收取标准为每月根据MossCreek实际产量收取$1.5每桶油当
量,Moss Creek未来每天的实际产量暂时无法确定。
2、本协议履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本协议终止的条件之一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新潮能源收购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且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正式成为新潮能源子公司,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协议由Surge和Moss Creek签署,Surge根据自身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无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1、Surge Operating, LLC
SurgeOperating,LLC,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
的美国孙公司,是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
2、MossCreekResources,LLC,是公司拟收购的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所属的美国孙公司,是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办公地点:842WestSamHoustonParkwayNorth,Suite310,Houston,Texas,77024.;EIN编码:47-4338235;设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
三、合同主要条款
鉴于,如无第三方运营,则Surge将依据本协议条款就在特定石油和天然气
租约、采矿权及MossCreek拥有或此后获取的权益(单称为“财产”,统称为
“各项财产”)所涵盖之钻井及其他石油天然气业务操作中担任运营商;且 鉴于,Moss Creek及Surge有意就财产的运营及本协议中详述的其他事项就某些条款和规定达成约定。
因此,基于双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相互承诺,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第1条 运营服务。
Moss Creek对财产享有100%的开采权益,Surge将担任该等资产的运营商
(包括联合运营协议尚未生效的情况),并实施与履行运营商依据联合运营协议的AAPL1989表格之条款进行常规履行的服务及义务。如除MossCreek外第三方对某财产亦享有开采权益,且该财产受有效的现有联合运营协议(“现有运营协议”)之约束,则Moss Creek与Surge将尽其合理最大努力使得Surge获任任何该现有运营协议的运营商。如除Moss Creek外第三方对某财产亦享有开采权益,且该财产不受有效的现有运营协议之约束,则Moss Creek与Surge将尽其
合理最大努力使得Surge获任任何该财产的运营商。
Surge应以及时且最新的方式提供本协议项下拟定的服务,并应始终依据良
好专业的行业及业务标准,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并尽其最佳能力与专长,以理性且谨慎的运营商身份,及良好熟练的方法,尽勤勉义务并受差遣履行该等服务及其承诺与义务。Surge将雇佣具有必要能力且充足的员工/承包商履行本协议中拟定的所有服务。
Moss Creek应指定Surge且应向与财产相关的相关州监管机构将Surge登
记为运营商,并应就财产发行所有所需债券。
第2条 运营权的转让。
Surge同意,如(a)Moss Creek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受现有运营协议或
附加运营协议约束的财产或资产(不论是将处置安排为资产出售、股东权益出售、兼并或其他),且出售条件要求Moss Creek让与该等财产或资产记录的运营商权,或如Moss Creek另行选择对该等财产或资产记录的运营商权进行让与;或(b)如本协议终止,则在上述“(a)”段的情况下,Surge将让与待处置财产的合约运营商权,并尽其合理最大努力协助Moss Creek将运营商权(包括运营权记录)转移给前述财产的买方或MossCreek指定的其他方,不收取额外对价,或在上述“(b)”段的情况下,Surge将让与所有财产的运营商权并协助MossCreek将运营商权(包括运营上权记录)转让给Moss Creek指定的个人或实体。
第3条 薪酬与收益。
MossCreek授权Surge履行所有业务并开展MossCreek针对Surge依据本
协议运营的财产批准的年度预算(“年度预算”)中拟定的所有活动。
Surge依据本协议向Moss Creek提供的服务的费用(“费用”)为每月根
据实际产量收取$1.5每桶油当量。Surge应从本协议项下拟定的财产运营产生的
收益(“收益”)中扣减费用。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新潮能源收购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且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正式成为新潮能源子公司的次月,MossCreek停止向Surge支付此费用。 MossCreek应承担Surge就开展MossCreek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第三方成本及费用并同意就前述成本及费用为Surge报销,前述成本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就收购、拥有、开发、营销、管理、勘探、生产、运营及处置矿藏、财产及MossCreek业务而产生的所有成本与费用(Surge的该等第三方成本 ,称为“可报销成本”),但是,Moss Creek仅在可报销成本由Surge负担且从Surge独
立账户中支付给第三方时方承担该等可报销成本 。如发生爆炸、火灾、灌水或
其他突发紧急事件,不论性质相同与否,Surge均可采取依其看来为处理该等紧
急事件所需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并支出相关费用,但Surge应尽快向Moss
Creek报告该等紧急情况。如Surge为其经营财产的成本及费用从第三方处收到
任何款项、退款或报销款,从而减少了Surge经营该等财产的成本与费用,则应
在MossCreek拟向Surge报销的任何款项中立即抵扣该等款项。依据本第3(c)
条产生的所有可报销成本应通过由双方共同同意的支付时间表由Moss Creek支
付给Surge。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新潮能源收购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100%财产份额,且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正式成为新潮能源子公司的次月,Moss Creek停止向Surge支付可报销成本。
尽管本协议中存在任何相反规定,如有多余收益,则经MossCreek向Surge
发出书面通知,Surge应将该等多余收益(或其部分)支付给Moss Creek。
第4条 独立承包商。
Surge应作为独立承包商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MossCreek仅应提供一般指
导,且在任何时候均无权在其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过程中指挥或监督、管理或控制Surge的独立雇员、承包商或员工。但依据本协议履行服务的特定方式、手段及方法应依据Moss Creek在年度预算中规定的计划执行。Surge或Surge雇佣或聘用的任何人均不得被视为MossCreek的员工、代理、雇员或代表且MossCreek对Surge采取的与该等员工有关的行动不承担责任。Surge应负责支付与Surge业务及员工相关的联邦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工伤保险、失业税及其他类似款项(如有)。作为一名独立承包商,Surge或其雇佣或聘用的任何人均无资格获得Moss Creek向其正式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人身及残障保险。除第12条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的义务或行为负责,各方应分别仅对其依据本协议发生的义务及行为承担责任。Surge根据本协议受聘担任独立承包商雇佣关系应于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或依据第6条终止后终止。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Moss Creek特此放弃所有信托责任,即若未放弃,该信托责任可能依法或依衡平法而默示与本协议相关,且在放弃时Moss Creek承认、确认并同意Surge就本协议项下服务对Moss Creek的责任与义务仅指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第5条 账簿与记录的保存地点。
Surge承诺并同意将与Moss Creek或其须依据本协议维护并由其依据本协
议占有的财产相关的商业记录保存于其在本协议中就通知之目的而使用的相同地址,并应请求向Moss Creek提供获取该等记录的途径及记录副本,但在任何日历年均不过于一次。
第6条 有效期。
本协议及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应于本协议生效日起效并应在下列各项发生时终止:(a)双方签署书面协议,(b)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新潮能源收购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且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正式成为新潮能源子公司,(c)Moss Creek经提前六十(60)天向Surge发出书面通知,或(d)如Surge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但仅在依据本协议第7条向其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且给予其不少于(90)天的期间补救该等违约后;但经Moss Creek向Surge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中规定的承诺应依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期间在终止后继续有效,且一经终止,Surge即应有权依据第3条条款获得本协议项下赔偿。
第7条 通知。
根据本协议可能发出的通知若非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须附回执)、全国认可的隔夜快递或通过电子或传真发送至本协议约定地址则无效。
各方可根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