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4-02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人数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
方案(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无异议后,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
2013年6月18日,公司进行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计授出
期权数量为1256万份,行权价格为3.95 元人民币(下同)。
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
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针对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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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2013 年末总股本1,256,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现金红利0.60 元(含税)。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 年末总股本
1,256,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 元(含
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并根据公司2013年
度和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作
出调整。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出,2013年6月18日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于
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95元 –0.06 -0.08元=3.81元。
三、本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郭端端、刘木生、王巍、朱锦宏、吉仁道劳、
钱伟等6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节第(二)
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已获准行
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作
废,故上述6名激励对象其未获准行权的合计75.5万份期权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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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原先的97人调整为
91人;调整后,公司总的有效的期权授予数量由原先的1256万份变为
目前的1180.5万份。公司首期期权授予总量(1256万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1%,;调整后,目前公司激励对象实际有效的获授期权数量(1180.5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郭端端等6名
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意郭端端等6名激励对象其
未获准行权的合计75.5万份期权予以作废。据此,同意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原先的97人调整为91人。公司目前总的有
效的期权授予数量由1256万份变更为1180.5万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期
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等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有关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人数的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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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范通知》、
《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人数调整事宜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