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编号:临2012-029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财务公司提供给本公司
的综合授信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3.0 亿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
的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该协议有效期三年。
●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赖伟德先生、徐国飞先生、朱立锋先生、
邓伟明先生、鲁清先生、宣建生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 通过此项关联交易,本公司可以获取长期、稳定、可靠的融资渠道,有利于
降低本公司财务成本,提升综合经济效益,持续稳定地发展。
● 本关联交易还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
营范围许可的范围内,为本公司办理有关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
资金收付、授信融资、资金管理、一般性策划咨询等。双方约定,自协议生效
之日起,财务公司提供给本公司综合授信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3.0 亿元,本公
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
日起三年。
兹述及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刊发的相关公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中国电子控制
的公司(中国电子持有财务公司 50.932%的股权),财务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关
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协议涉及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
本公司以接纳书面议案形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
案。关联董事赖伟德先生、徐国飞先生、朱立锋先生、邓伟明先生、鲁清先生、
宣建生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在会议召开前,本公司已将议案派发给全
体董事,并得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秀华女士、刘丹萍女士、朱维驯先生的事前
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次项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公平性
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
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
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2000年11
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由面向全社会开展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转变为以集团公司经
济效益为中心、为中国电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2001年起
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证号为L0014H211000001。2009
年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10.5亿元,其中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35亿元,占总股本的50.932%,是财务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23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春
注册资本:10.5 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
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
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24.77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
项10.04亿元;2011年度实现利息收入3.10亿元,实现营业利润1.67亿元,实现
税后净利润1.63亿元。
2、关联关系
如前述,中国电子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中国电子控制的公
司(中国电子持有财务公司 50.932%的股权),财务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相关产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1、签署双方:
甲方: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中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均
指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
乙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签订日期:2012 年 10 月 26 日。
3、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
3.1 乙方为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为相关企业上门安装网银系统、定期提供
对账单,对资金结算流量和结余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相关企业提供资金结算专用
电脑等。
3.2 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提供授信融资,促进甲方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
款、融资租赁、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3.3 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
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4、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协议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于双方授权代表签
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签订协议之日起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办理存款业务,资金结算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
的存款利率。
2、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
3、因甲方向第三方申请授信融资需要乙方提供担保的,乙方收取的担保
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
4、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保
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
用标准。
5、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乙
方为甲方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6、乙方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甲方成功发行企业债
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乙方就此类专
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7、甲方同意在设定之上限额度内,最大限度优先使用乙方的金融服务。
在使用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方提供的合作条
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项关联交易,本公司可以获取长期、稳定、可靠的融资渠道,通过
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降低本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综合经济效益、持续稳定地发展。该关联交
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秀华女士、刘丹萍女士、朱维驯先生发表了独立
意见:
1、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是基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提高
生产经营效率之需要,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开
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有
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
关规定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发生以前,本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类似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
议》;
4、《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5、《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
急处置预案》;
6、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8、财务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报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