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2-008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发
布《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投资人公开遴选及评审结果的公告》,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获得东方药业重整投资人评审会中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即全部债权组支持,确认联合体为东方药业重整投资人。
本次参与公开招募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据联合体提交的《重整预案》内容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能否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得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联合体能否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正式的法律文件还存在不确定性。
一、相关进展情况
2019 年 11 月 17 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9)渝 0101 破申 1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受理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
担任管理人。2022 年 1 月 2 日,管理人发布了《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三次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重庆
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议案》,公司与迪康药业作为联合体拟参与
东方药业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汉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号)。
2022 年 2 月 24 日,管理人发布《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投资人评
审时间和规则的公告》,截至本次招募报名期限届满,共有包括联合体在内的两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投资方案》。管理人审查两家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均为合格,要求两家意
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 10:00 时召开评审会议对《重
整预案》现场拆封唱标。
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重
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重整预案》,并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汉商董字〔2022〕3 号)。因议案涉及的竞标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决议暂缓信息披露。
2022 月 3 月 5 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两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
整预案》及《重整预案对比表》进行公示,并向有表决权(含待定债权)的债权人邮寄《重
整预案对比表》和《表决票》征询意见。联合体拟以 3 亿元人民币现金及东方药业拟剥离资产处置变现款项作为投资金额,全部用以清偿东方药业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等债务,并取得拟剥离资产剥离后东方药业 100%股权(其中公司拟持股 90%,迪康药业拟持股10%)。参与本次招募的另一意向投资人拟提供 3.1 亿元现金,用于按本重整预案的规定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破产债权。
2022 年 3 月 21 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投资人公开遴选及评审结果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联合体《重整预案》获得优先债权组参加意见征集的 11 户债权人支持,获得支持人数占该组参会人数的比例为 100%;其代表的优先债权金额为 315,922,183.79 元,所代表的优先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100%。按照评审规则,联合体获得优先债权组支持。
联合体《重整预案》获得职工债权组参加意见征集的 353 户债权人支持,获得支持人数占该组参会人数的比例为 98.33%,其代表的职工债权金额为 45,482,328.56 元,所代表的职工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97.68%。按照评审规则,联合体获得职工债权组支持。
联合体《重整预案》获得普通债权组债权人 283 户支持,获得支持人数占该组参会人数的比例为 93.09%,其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 481,893,030.11 元,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78.28%。按照评审规则,联合体获得普通债权组支持。
根据《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和《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投资人评审时间和规则的公告》,确认联合体为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二、《重整预案》主要内容
1.投资方案概述
联合体拟以 3 亿元人民币现金及东方药业拟剥离资产处置变现款项作为投资金额,全部用以清偿东方药业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等债务,并取得拟剥离资产剥离后东方药业 100%股权(其中公司拟持股 90%,迪康药业拟持股 10%)。在按照联合体《重整预案》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清偿完毕后,东方药业及联合体不再承担偿债方案之外的任何清偿责任。
2.对东方药业的经营规划
结合东方药业的产品特点、资源条件、能力禀赋、市场情况,东方药业业务重振和发展应以重庆区域为支点,深耕万州,立足川渝,辐射全国,坚持聚焦中药,坚持规范运营,坚持质量为重,以“优产、满销、低成本”为核心目标,逐步从根本上建立东方药业的产业竞争力,按照“止血、造血、供血”的脉络分阶段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联合体将按照“持续、健康、优质发展”的经营思路,通过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生产能力恢复、销售资源嫁接、流动资金注入等方式调整、优化东方药业管理及业务结构,从根本上改善东方药业生产经营,实现高效有序的经营状态,进一步提升东方药业的竞争力,使其成为经营稳健、运营规范、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业务板块。
根据联合体为东方药业制定的经营策略,重整后东方药业将整合优势资源,调整、优化业务结构,主要体现在聚焦中药产品特性,形成优势产品组合;盘活生产经营资源,打造核心生产基地;快速嫁接现有渠道,融通拓展销售网络;全面完成资源对接,建立产业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将健全东方药业经营管理体系,主要包含完善东方药业内部决策机制;财务合规运行,经营降本增效;优化管理团队,提升治理水平;建立企业信誉,增强融资能力。
3.《重整预案》具体内容参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意向投资人<重整预案><重整预案对比表>的公示》。
三、后续重整流程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依据联合体提交的《重整预案》内容制定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10 日内,东方药业或管理人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裁定批准后终止重整程序,东方药业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向东方药业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东方药业是一家拥有 50 多年沉淀的中药现代化生产企业,具备丰富的中药品种和现代化的生产场地,与公司旗下迪康药业具有很强的协同性、互补性。此次联合体投资东方药业,符合公司积极推进中药板块快速增长的发展方向。如重整成功,有利于迪康药业资源导入,充分发挥 OTC 渠道、客户资源、生产管理优势,快速完成产品、产能扩充,实现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公司将根据后续参与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五、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据联合体提交的《重整预案》内容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能否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得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联合体能否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正式的法律文件还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