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誉远
股票代码:600771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家学
住所:西安市高新六路 52 号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六路 52 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19 年 8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在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广誉远、上市公司、标的公 指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司
东盛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创投 指 山西省创投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国投 指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东盛集团向山西创投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广誉远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广誉远总股本
的 8.13%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 52 号立人科技园 A 座六层
法定代表人:郭家学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29426184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科学仪器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中药中医药、西药麻醉药、保健食品、饮料、计生用品、医疗器械、体育用品的研究、开发(以上不含销售)、中药材种植(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对高科技企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由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证项目)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 52 号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郭家学持股 72.74%、张斌持股 18.42%、王玲持股 8.84%,
其中郭家学与王玲为夫妻关系,与张斌为兄弟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是否在其他
地区居留权 公司兼职
郭家学 男 董事长、总裁 中国 西安 否 是
张斌 男 董事 中国 西安 否 是
王玲 女 董事 中国 西安 否 否
樊军 男 董事、财务负责人 中国 西安 否 否
杨军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是
张国华 男 副总裁 中国 西安 否 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盛集团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发
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山西创投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加入将为上市公司全面赋能,不仅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还将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东盛集团与山西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东盛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广誉远 40,000,000 股(占广誉远总股本的 8.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转让给山西创投,转让价格 16.58 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盛集团直接持有广誉远 112,864,72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4%,通过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悦晟 3 号单一资金信托间接持有广誉远 16,658,6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董事长郭家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864,726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81%,通过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悦晟 3 号单一资金信托间接持有广誉远 16,658,6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郭家学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东盛集团
乙方:山西创投
(二)签约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三)股份转让数量、比例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000 万股(占标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8.1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2、甲方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系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非限售股。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将依法对标的股份拥有全部的、完整的所有权。
3、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3 年内,除经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书另有约定或甲方、
标的公司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外,乙方不直接转让标的股份。
(四)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以 2019 年 8 月 22 日收盘价 18.42 元的 9 折
为准,计每股 16.58 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66,320 万元(每股收盘价×90%×4000 万)。
2、支付方式
(1)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以最后一项的完成时间为准)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以 62,394 万元为上限(以实际支付为准):
①本协议已签署并生效;
②甲方已按照本协议“担保事项”的约定,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并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票质押登记证明或担保方出具的履约保函提供给乙方;
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中,乙方评估报告已通过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备案;
④甲方部分股东已向乙方提供确保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担保。
(2)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其余股份转让价款。
(五)股份过户
在本协议书生效后,各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共同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将标的股份解押并过户至乙方名下的手续。
(六)标的公司董事、监事
甲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后,乙方向标的公司推荐 1 名董事和 1 名独立董事人选,
推荐 1 名监事人选,甲方须对乙方在标的公司股东大会上推荐人选事宜投赞成票。乙方持股比例降至 3%以下时,不再享有董事、监事的提名权,其已提名的董事、监事应及时辞职。
(七)投资收益补偿
1、乙方持有标的股份期间,甲方确保乙方每一年度收益不低于股份转让价款 7.5%
的年化收益率。
2、标的公司不进行年度权益分派或者标的公司年度权益分派未使乙方获得本次股
份转让价款 7.5%的年化收益,甲方应按本次股份转让价款 7.5%的年化收益率向乙方补足收益,并在该年度权益分派或决策该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后 3 个月内支付完毕。
(3)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