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
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宁波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甬体改[1992]26 号文批准, 革办公室甬体改[1992]26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
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0144053689D。 信用代码为 91330200144053689D。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汽
围为: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铝及铝 车修理(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批发,(在许可证合金板、带、箔及制品、铝型材产品的制造、加工; 件有效期内经营)。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塑料制品及汽车配件加工(以上限分公司经营);机 料、铝及铝合金板、带、箔及制品、铝型材产品的电设备(除汽车)、装卸机械、车辆配件、纺织原料 制造、加工;塑料制品及汽车配件加工(以上限分(除统一经营商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 公司经营);机电设备、装卸机械、车辆配件、纺织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橡胶制品、木材、 原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百货、针纺织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起重安 橡胶制品、木材、日用品、针纺织品的批发、零售;装;装卸搬运;仓储;货物堆场租赁;停车场;房 起重安装;装卸搬运;仓储;货物堆场租赁;停车
地产开发。 场;房地产开发。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 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中央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第三十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 5 人法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定最低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 9 人的 2/3 即 6 本章程所定 9 名董事人数的 2/3,即不足 6 人时;
人时; ……
……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得低于 10%。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得低于 10%。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料。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 第七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 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 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 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
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清算
…… 或变更公司形式;
……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成、反对或弃 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
权。 权。
……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
…… 二届。
……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
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 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 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
为 10 年。 不少于 10 年。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
十八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 十八条第(四)款至第(六)款关于勤勉义务的规
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
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监事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