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1-0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
司的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
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
1 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重大经营管 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理事项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 的工作经费。公司党组织围绕业务开展工
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公司党组 作,对公司本部决策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
织对董事会或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 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
会、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
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
意见建议。
公司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
《中国共产党党章》等有关规定办
理。
第十三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
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
信的法治上市公司;维护国家安全和国民
经济安全,按期保质保量优先完成国家军
2 无 品研制生产任务,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
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
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
犯。
第二章 党组织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党支部。党支部设书记
1 名,其他党支部委员若干名。董事长、党
支部书记原则上由 1 人担任,其他党员班
子成员一般任委员。同时,根据有关规定,
设纪律检查委员 1 名。
第十五条 公司党支部开展工作遵循以下
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
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以公司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
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
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3 无 (四)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
业员工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
础。
第十六条 公司党支部围绕公司业务经营
开展工作,依照规定对公司本部的重大事
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
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引
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
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二)对公司本部决策权限范围内的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集体研究把关,支持行政领导
班子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
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
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
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
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
导公司本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
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
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公司本部党员、干部和其他员工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财经人事制
度,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
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公司本
部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
公司本部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党支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
单,厘清党支部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