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安徽合力 股票代码:600761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请做好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二年十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告知函所提问题进行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对贵会告知函问题回复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公司保证所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和释义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释义相同;
(2)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中不同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告知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告知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目 录
问题 1、关于好运机械 ...... 3
问题 2、关于募投项目用地 ...... 29
问题 3、关于应收账款 ...... 31
问题 4、关于存货 ...... 38
问题 1、关于好运机械
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主营业务为工业车辆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车辆租赁、配件服务、维保服务、再制造等后市场业务。好运机械成立于2011 年,与申请人常年开展业务合作,并作为申请人工业车辆整车代工厂商延续至今。2018 年 7 月经叉车集团收购成为其控制的企业。好运机械经营范围包括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销售和软件开发。报告期内好运机械主营业务为工业车辆整机制造,主要产品为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与申请人存在相似业务。报告期内,申请人向好运机械下达工业车辆整机采购订单,好运机械按照申请人技术标准、图纸、产品质量控制要求组织整机生产,并将工业车辆整机产品交付给申请人。申请人称,好运机械在工业车辆整机的技术、釆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依赖于申请人,其自身不具备相应工业整机的独立销售渠道,与申请人不存在明显竞争性、替代性和利益冲突,与申请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请申请人:(1)说明报告期内好运机械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净利润、毛利率、销售定价模式,申请人向好运机械销售核心零部件的价格、毛利率及与销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结合整机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情况,说明选择好运机械作为整机代工厂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与好运机械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3)说明好运机械生产的主要产品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是其自主产品还是全部为申请人代工生产,如是自主产品,请说明与申请人生产叉车的异同,是否为申请人同类产品;(4)说明好运机械在被收购之前是否具有独立的叉车产品或零配件的生产能力,报告期内好运机械主要产品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是否有富余产能生产更多的产品销售给第三方;(5)结合好运机械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说明其除了为申请人整机代工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生产和经营活动,如有,请详细说明;(6)说明申请人与好运机械的销售合同期限截止日期,销售合同是否限制好运机械将非授权产品销售给第三方,好运机械独立对外销售整机产品或配件是否需要特殊资质;(7)结合上述情况和好运机械拥有的整机生产技术、能力以及对申请人依赖程度,说明认定与好运机械不构成同业竞争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违反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8)说明并披
露叉车集团除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9)说明 2018 年
7 月以来,叉车集团关于避免好运机械与申请人同业竞争所开展的工作,是否符
合相关监管要求;(10)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2020 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
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是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形;(11)说明如何避免控股股东通过与好运机械的关联交易来调节申请人利润,
控股股东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未将好运机械整合进申请人体系的原因及
合理性,后续的计划安排和解决措施。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好运机械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净利润、毛利率、销售
定价模式,申请人向好运机械销售核心零部件的价格、毛利率及与销售给无关
联第三方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一)好运机械主营业务情况
好运机械成立于 2011 年,主营业务系为发行人提供工业车辆整机及其零配
件的代工业务,是发行人的代工厂。报告期内,好运机械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194.20 万元、151,574.56 万元、154,434.95 万元和 79,031.64 万元,其营业收
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78,418.28 99.22% 153,356.95 99.30% 150,893.15 99.55% 112,810.05 99.66%
①整机代工 73,647.28 93.19% 145,117.68 93.97% 146,100.00 96.39% 109,570.25 96.80%
②零配件 4,771.00 6.04% 8,239.27 5.34% 4,792.92 3.16% 3,239.80 2.86%
其他业务 613.36 0.78% 1,078.00 0.70% 681.41 0.45% 384.15 0.34%
营业收入 79,031.64 100% 154,434.95 100% 151,574.56 100% 113,194.20 100%
1、整机代工业务
报告期内,好运机械整机代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9,570.25 万元、146,100.00
万元、145,117.68 万元和 73,647.28 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80%、
96.39%、93.97%和 93.19%,全部系为发行人提供的整机代工业务收入。
好运机械代工车型以经济型中小吨位内燃叉车为主,涉及整机型号 200 余
个。一般整机代工的流程为:由发行人营销总部根据经销商及客户需求向好运机
械下达整机订单,好运机械接收订单后按照发行人提供的技术图纸、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控制要求组织生产;好运机械向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合格供应商采购相关
零部件,并根据发行人的授权在整机订单中使用“HELI”“合力”品牌;整机产
品生产完成并经发行人质检合格后,按照双方约定的市场价格,由发行人回购并
负责对外销售。
自成立以来,除为发行人进行叉车整机代工生产业务外,好运机械未从事为
其他公司进行叉车整机代工生产业务,亦无自主叉车整机产品。因此,好运机械
的整机代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竞争性、替代性和利益冲突。
2、零配件业务
报告期内,好运机械零配件业务收入分别为 3,239.80 万元、4,792.92 万元、
8,239.27 万元和 4,771.0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6%、3.16%、5.34%、
和 6.04%。各类型零配件业务的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自制件 3,660.82 76.73% 7,158.12 86.88% 3,655.45 76.27% 2,311.68 71.35%
①4-5 吨驱动桥、 3,060.99 64.16% 6,435.21 78.10% 3,602.00 75.15% 2,224.63 68.67%
护板、前桥支座
②售后维修配件 599.83 12.57% 722.91 8.77% 53.45 1.12% 87.05 2.69%
外购件 1,110.18 23.27% 1,081.15 13.12% 1,137.47 23.73% 928.12 28.65%
①转售给发行人 243.63 5.11% 579.16 7.03% 707.57 14.76% 667.56 20.60%
的生产用零部件
②售后维修配件 866.55 18.16% 501.99 6.09% 429.90 8.97% 260.56 8.04%
零配件合计 4,771.00 100% 8,239.27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