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 东安黑豹 编号:临2009—16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汽车发动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9 年4 月20 日,本公司与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安动力)签订采购汽车发动机总成的合同,采购数量以公司匹配车
型的市场销量为导向,交易总额现无法预计。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交易属关联
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依法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人需回
避表决。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刚;公司类型:上
市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6208 万元;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
发区13 栋;经营范围: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及其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
制造锻铸件、液压件;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
(二)关联关系介绍
本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于本协议签订前十二个月内任东安动力董事;
以及未来十二个月内,若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与东
安动力将受控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上述两种情况,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6 之规定,本公司与东安动力构成关联关系,
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方)
乙方: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方)
(一)交易标的:汽车发动机总成。
(二)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定价。2
(三)付款及交货方式:每期货款于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乙方开具货款发票
之日起30 日内支付乙方。
(四)合同生效及期限: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新签合同之日或双方书面同意终止合同之日。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采购活动,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09 年4 月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关联交易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
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发
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1)同意本公司向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发动机总成。
(2)本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
(3)本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鉴于采购该类发动机总成的数量是以公司匹配车型的市场销量为导向,
交易总额无法预计,该议案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与本交易有关的其他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交易的具体事宜。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本公司与东安动力签订的《基本合同》、《基本合同附件》。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