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3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
后续经交易相关方商讨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的全部股权。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辽能投资”)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性协议》,约定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能投资持有的清能集团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辽
宁能源,证券代码:600758)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辽宁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二、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1、公司与辽能投资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
性协议》,确定双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内容。
2、公司与交易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积极研究、论证并进行了持续的沟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初步论证。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由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方案的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未与全部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的范围达成一致。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相关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交易相关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方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性协议》外,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达成相关正式协议。
四、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股票复牌安排及承诺事项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7日开市起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事项
由于公司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