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证券代码:600758 编号:2020-028 号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持有的公司 72,097,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45%。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沈煤集团函告,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与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晋辽公司”)、沈煤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太原铁路运输中院”)将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沈煤集团持有的红阳能源股份(证券代码:600758、股票类别:无限售流通股)72,097,500 股,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
结。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代码:600758)72,097,500 股股票。共分为十份,第一份为 7,297,500 股,剩余每份为 720 万股。
起拍价: 拍卖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平均价(即 MA20)乘以该份
股票总数乘以 95%。
增价幅度: 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平均价乘以该份股票总数乘以 95%乘以 0.1%。
保证金:260 万元
2、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3、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需自行比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与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竞买人向相关部门自行核实确定是否具备竞买资格,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
开始前 5 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因不符合条件仍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直至最后五分钟内无人出价为止,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5、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6、特别提醒: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全面情况,未看样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
7、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U1]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8、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9、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公示 10 日内与本院联系。
10、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 5 日视为已通知。
11、竞买人应于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
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2、买受人应于竞拍成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 名: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建设路支行
账 号:0502 1230 2921 9555 405(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13、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
大 银 行 充 值 和 支 付 的 限 额 情 况 可 上 网 查 询 , 网 址 :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 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4、依照法释〔2016〕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51-26454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
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煤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5,665,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6%。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沈煤集团持有的公司 72,097,500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45%,该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并被司法冻结。如本次拍卖完成,沈煤集团将持有本公司 133,568,444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