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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8 沪市 辽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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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8:红阳能源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7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3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与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由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股份认购方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天投资”)、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瑞投资”)、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强投资”)以所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焦煤”)99.99%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对沈阳焦煤下属煤炭资产(特指“红阳二矿”、“红阳三矿”、“林盛煤矿”)与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净利润预测情况作出了承诺,并同意当实际盈利数额达不到预
测数额时,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鉴于该等资产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的利润存在差异,因此公司将回购并注销沈煤集团、信达公司、锦天投资、锦瑞投资、锦强投资所持有的公司9,470,377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4,087.9312万元减少为133,140.8935万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6年5月16日)起45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
     2、申报时间
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3、联系 人: 黄爱萍
4、联系电话: 024-86131556
5、传真号码: 024-86801050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