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红阳能源
股票代码: 600758
收购方名称: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九月
声明
本部分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6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及《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收购人在红阳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红阳能源拥有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直接持有红阳能源43.86%的股份,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
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持有红阳能源58.34%的股份(未考虑募集
配套资金的影响),从而触发了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红
阳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交易对方相关决策机构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已获得辽
宁省国资委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符合《收购办法》中豁免要约
收购的条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豁免要约的程序。
五、本次收购将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3
一、 基本情况......3
二、 收购人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3
三、 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4
四、 沈煤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8
五、 沈煤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8
六、 沈煤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9
七、 沈煤集团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
情况......9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10
一、 本次收购目的......10
二、 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
益的股份......10
第四节 收购方式......11
一、 收购人收购前后拥有权益的变化......11
二、 本次收购的方式......12
三、 本次用于收购的资产基本情况......17
四、 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决策过程......22
第五节 资金来源......25
第六节 后续计划......26
一、 未来12个月内对红阳能源主营业务的改变或调整计划......26
二、 未来12个月内对红阳能源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采取其他类似重大决
策的计划......26
三、 对红阳能源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26
四、 对可能阻碍收购红阳能源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26
五、 对红阳能源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26
六、 对红阳能源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27
七、 其他对红阳能源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7
第七节 对红阳能源的影响分析......28
一、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8
二、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8
三、 沈煤集团关联方往来与交易余额......34
第八节 与红阳能源之间的重大交易......47
一、 与红阳能源之间的资产交易......47
二、 与红阳能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47
三、 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
其他任何类似安排......47
四、 与红阳能源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47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红阳能源股份的情况......48
一、 收购人......48
二、 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8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49
一、 收购人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情况......49
二、 收购人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49
三、 收购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科目注释......52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53
收购人声明......54
财务顾问声明......55
律师声明......5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56
一、 备查文件......57
二、 备查地点......5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红阳能源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沈煤集团、中国信达、锦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 天投资、锦瑞投资、锦强投资所持有的沈阳焦煤99.99%
重组、本次发行或本次交指 的股权,灯塔热电以现金方式购买沈煤集团所持有的沈
易 阳焦煤0.01%股权,并募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25%的配
套资金
上市公司、红阳能源 指 红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
灯塔热电 指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资产出售方 指 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人、沈煤集团 指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锦天投资 指 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锦瑞投资 指 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锦强投资 指 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
司100%的股权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灯塔市红阳热电有
限公司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
指
买资产协议》 限合伙)、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
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1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灯塔市红阳热电有
限公司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
指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限合伙)、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
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买资产之补偿协议》 购买资产之补偿协议》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购买资产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沈阳焦煤 指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鸡西盛隆 指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它能满足现行采矿和生产所
需的指标要求(包括品位、质量、厚度、开采技术条
件等),是经过详查、勘探所获控制的、探明的并通
资源储量 指
过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