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3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独立董事唐潇武和董事张小炜、章祖法因故未参加会议,分别委托其它董事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林勇因故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聘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接受胡毅力同志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的请求,胡毅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崔秀山同志为公司总裁。
对胡毅力同志担任公司总裁期间辛勤工作和对公司的贡献,董事会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刘亚臣对此议案表示同意。
二、通过了成立金帝建设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三、通过了增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提名,赵景德、管金文、王秀丽、崔秀山为公司增选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亚臣对此议案表示同意。
四、通过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时间:2003年1月16日上午9时;
2、地点:本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增补公司董事;
(2)、选举增补公司监事。
4、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03年1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工商登记机关最近一次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会议召开当天补交登记资料原件。
6、登记时间:2003年1月13-14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0-4时;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24-22870330(>;<$$<
传真:024-22855430(>**)$<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8号
邮政编码:110014
附:总裁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秀山,男,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辽宁省建设集团第二工业安装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赵景德,男,4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金杯公司股证部部长,沈阳汽车工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上海新绿复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秀丽,女,3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辽宁省建设集团工程总承包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管金文,男,48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金帝建设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3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李肖霖委托其他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增补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绿复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提名,推选潘万良先生为公司增补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附:潘万梁简历
潘万梁,男,5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审计师,曾任上海卢湾市政工程公司财务主管,上海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处业务组长,现任上海新华房地产发展公司融资部经理。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