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年审机构中天运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审计轮换要求,保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性,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后,公司拟变更信永中和为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天运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民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费用预计总额为人民币21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7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聘期一年。较上一期审计费用98万元相比,同比增加114万元。
审计收费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司基于内部管理要求,新增单独出具各级控股子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年度审计报告需求,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后,确定本次审计服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自2017年以来,公司一直聘任中天运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中天运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7年的审计服务。中天运在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
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天运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年审机构中天运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审计轮换要求,保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招标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经公开招标方
式遴选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