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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9:西藏旅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6

600749:西藏旅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经审阅,签署上述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2021 年 11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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