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1-28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 74.35%股权
转让给中融信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交易概述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11月24日与中融信控股(大连)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大显精
密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轴公司”)74.35%股权转让给中融信公
司,根据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龙源智博评报字
【2011】第C1218号评估报告,精密轴公司评估值共计24,549.26万元,
我公司持有的74.35%的股份转让价为18,252.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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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4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行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概括
1、名称:中融信控股(大连)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5-3-7-2
4、主要办公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67 号 5-3-7-2
5、法定代表人:徐丫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专项审批);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
算机系统集成,经营广告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国内一
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0年度中融信总资产为53,803,579.24元,总负债114,281.20
元,净资产53,689,29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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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括
1、 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精密轴公司74.35%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
(2)住所: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何建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6)经营范围: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口商品分销和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精密微型轴加工、精密零件加工、机械制造、
精密测量(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7)交易标的的股权结构
截止交易日,精密轴公司原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225.00 72.25
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 210.00 2.10
Megas Indrtry Investment INC 2,565.00 25.65
4、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5、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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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0 年 2011 年第三季 基准日
总资产 449,048,229.77 298,637,868.60 36,618.40
总负债 310,675,983.95 150,767,867.00 15,045.11
净资产 138,372,245.82 147,870,001.60 21,573.29
上述2010年财务报表已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基本情况
(1)评估事务所名称: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
(3)采用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4)重要假设前提: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
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
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
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
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
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
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
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
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
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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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
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
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
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收益预测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而任何预测都是在一定假设条件下
进行的。一般包括:
(Ⅰ)通用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
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
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假设企业在未来经
营期内可以持续经营。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
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
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Ⅱ)特殊假设
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投资的子公司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 1.89%;投资的子公司大连金华德精密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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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持股比例 50%。鉴于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大连
金华德精密轴有限公司今年刚设立,对其未来的经营收入无法准确预测
和把握,故不对其采用收益法评估,也不考虑未来净利润对母公司的分
配。在收益法评估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企业价值时作为非经营性资
产。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
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
估结论的责任。
(5)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前后对照:采用收益法大连大显精密轴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4,549.26 万元。与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账面值相比评估增值 9,842.12 万元,增值率为 66.92%。
2、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的意见
董事会对评估过程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认为评估报告对交易标的
的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
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是合理的。
3、评估值与账面值的差异
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在预期企业未来收益基础上做出
的,而资产基础法侧重企业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因评估方法侧重点的本
质不同,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范围不同,造成评估结论的差异性。
考虑到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可单独作为获利主体进行评估,同
时结合本次评估的目的,投资者主要考虑未来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
司可以提供给投资者的盈利,同时收益法中包含了企业未纳入报表核
算的一揽子无形资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因此我们以收益法评估结
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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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24,549.26万元。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4、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中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
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由该公司原有股东
承担,本协议签订生效日后所发生一切债务、纠纷由受让方及变更后
的股东承担。
5、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成本法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的
总资产账面值29,752.25万元,评估值36,618.40万元,增值额6,866.16万
元,增值率23.08%;负债账面值15,045.11万元,评估值15,045.11万元,
增值额0万元,增值率0%;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值14,707.14万元,
评估值21,573.29万元,增值额6,866.16万元,增值率46.69%。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对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具体方法选用
贴现现金流量法(DCF)。以未来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