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ST 山焦 编号:临2010-018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
公司自2008 年8 月28 日至2008 年9 月10 日期间,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增持了公司10912733 股股份,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1.9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一大股东山
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增持后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焦化集团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96912733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1%。
2010 年6 月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0]796 号《关于核准豁免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
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及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而增持公司10912733 股股
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196912733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1%而应履行要约收购的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