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17-006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500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44人
●本次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根据《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糖业”或“公司”,原名称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6年9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粮
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夏令和、孙彦敏、李风春、王令义、杨红和赵玮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符合资格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6年9月21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交所网站”)。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国资分配[2016]1183号),相关事项披露于2016年1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3、2016年12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并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和《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审议,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6年1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4、2016年12月22日,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了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的议案》等特别决议案。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就激励对象核查意见及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说明。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6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5、2016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12月27日,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500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20元/股。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对前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核查。
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每次授予方案的等待期不低于2
年。授权日的2周年期满之日起的3年为期权行权期。股票期权计划设三个行权
期(每一年为一个行权期,以下同),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个行权期内分别有授予期权总量为33%、33%和34%的期权在行权条件满足时可以行权。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上限
授予日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达成之后董事会确定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3%
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3%
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4%
60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三、 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7年2月16日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中粮糖业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070、0000000071、0000000072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7年2月16日
4、首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首次授予股占首次授占首次授予
票期权(万予股票期时总股本的
份) 权数量的 比例
比例
1 夏令和 董事长、党委书记 35 2.33% 0.0171%
2 李风春 董事兼总经理 28 1.87% 0.0136%
3 于作江 副总经理 22 1.47% 0.0107%
4 赵玮 总会计师 22 1.47% 0.0107%
5 吴震 副总经理 25 1.67% 0.0122%
6 余天池 总经理助理 22 1.47% 0.0107%
7 蒋学工 董事会秘书 22 1.47% 0.0107%
8 卫华 总经理助理 22 1.47% 0.0107%
9 其他136名业务和管理骨干 1,302 86.78% 0.6345%
10 合计 1,500 100.00% 0.7310%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前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一致,详见2016年12月28日披露的《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