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徐州“万悦城一期”和扬州
“812号地块”已全部竣工,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能,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0,897.8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对徐州“万悦城一期”项目和扬州“812号地块”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5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6,411,332股,发行价格9.53元/股,共募集资金1,299,999,993.96元,扣除发行费用16,666,854.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83,333,139.3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065号《验资报告》。
2015年5月20日,募集资金总额1,299,999,993.96元扣除承销商东吴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13,600,000.00元后的余额1,286,399,993.96元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根据《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徐州“万悦城一期” 90,000.00
2 扬州“812 号地块” 40,000.00
合计 13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孙公司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公司根据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划转到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4月17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初 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含理财、利
始存入金额 息净收益)
苏州高新(徐州) 兴业银行徐州铜 4080301001000074
89,595.87 16,994.07
置地有限公司 山支行 92
中国建设银行股
苏州高新地产(扬 3200174930005250
份有限公司扬州 40,667.98 3,903.77
州)有限公司 1146
维扬支行
合计 130,263.85 20,897.84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不等,原因系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112.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31,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1,4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27,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7,4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0年1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4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4月17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数 募集资金余额(含理
项目名称
额 额 财、利息净收益)
徐州“万悦城一期” 90,000.00 74,277.84 16,994.07
扬州“812 号地块” 40,000.00 37,027.87 3,903.77
合计 130,000.00 111,305.71 20,897.84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管理,在保障项目进度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项目的总投资;同时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多方比价等方式,降低了采购价格,节约了项目实施成本。
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0,897.84万元(含理财、利息净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截至2020年4月17日,徐州“万悦城一期”、扬州“812号地块”未付款为4,529.93万元、936.21万元,分别为工程尾款5,195.06万元,质保金271.08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所有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七、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