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已全面了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立场,现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提名苏治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苏治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苏治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苏治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陈国宏、蔡金良、周芸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