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达集团”或“公司”)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财务状况已陷入困境。如果实达集团进行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0。为挽救实达集团,避免其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将对实达集团的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
行表决。实达集团出资人组由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实达集团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股权登记日之后至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等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方。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1.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以实达集团现有总股本 622,372,31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555,930,790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实达集团的总股本将增加至2,178,303,106 股。
2.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的处置
上述转增股票将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无偿让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具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处置:占比 100% 的 转增股票,即1,555,930,790 股,将由重整投资人合计投入 89,999.8158 万元重整资金受让。
四、出资人权益调整的预期效果
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完成后,实达集团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同时在本次重整程序中引进了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在重整完成后,随着债务危机的化解及重整投资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实达集团将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基本面将发生重大改善,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实达集团股票将成为真正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