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监事会结构,公司拟将监事会成员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5 人。现对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 指定一名监事或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 指定一名监事或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
后,直接担任监事,任期三年。 后,直接担任监事,任期三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按照主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