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16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制度文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架构,公司董事会将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增加 ESG 相关职责权限,现行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应修改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为了提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沈昱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主动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沈昱先生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刚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钟瑞庆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莉萍、沈鸿烈、钟瑞庆,其中徐莉萍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23-162 号)。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中第 1 项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具体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